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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有寫日記的習慣。一開始只想寫下來,寫給自己看。

一天天,一年又一年,隨手記錄下來(都寫負面的),委曲越寫越多,就會想要被人看見,最好能公諸於世。

這是我累積了幾十年的心血,要怎麼丟?怎能丟?往事如煙,我就是靠這些記錄才有辦法拼湊過往走過的痕跡。

透過文字勾起生命的點滴。累積了幾十年的字字句句,本來認為只要留下來,文字就不會隨著肉體的消失被消滅!

留給子孫,看以後能不能有機會重見天日?

現在,我的盡頭在望了,我忽然慌了!眼看周邊的家人沒一個可能會重視它,珍惜它。

我的黃金對他們來說是屎,等我死後不是被立即消滅,就是任其流失。

老公挖苦我說,人死就一無所有,妳能抱住哪樣東西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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