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國63年3月的某一天,我誇張的在我工作的場所鬧了一個為情自殺事件...
成了讓人議論紛紛 爭相走告的對象~我一夜成名
民國60年高中畢業,立刻謀得一份算不錯的工作...
背著電鍋、扛著棉被,父親陪著我搭乘小火車上山到差...
我的第一份工作撐了4年1個月...60年9月~64年10月....
其實工作環境不錯...若不是發生了那件無地自容的醜聞...
事發前幾天..同事秋蘭給我兩顆鎮定劑〈我真的不知道鎮定劑就是所謂的安眠藥〉....
她說吃這個可以幫助睡眠...我因心情不佳幾天睡不好...
所以那天下午2點下班後. 睡不著就在3點左右(午休時間2點至5點半)吞了那兩顆藥...留下字條說:我吃了藥..要睡覺..晚餐(4點半)不要叫我....
秋蘭在晚餐時間看到那張字條後非常緊張..一直拍我的臉 叫我不要睡覺..站起來...把我從宿舍床上拉到她工作地方〈販賣部後面有一個小房間〉...就近看管。
我是有點昏沉..但腦筋清楚..看她披頭散髮〈她的髮質很差又蓬鬆〉緊張兮兮慌成那樣...有點好玩...
我就待在那個小房間...然後在她那小房間的抽屜裡看到了三顆和她之前給我同樣的藥...
當下覺得好玩..又把3顆藥吃了進去..想看她會怎樣?
這下真的出事了!
事後聽說山上唯一一位醫師被請來了...我昏昏沉沉連起床上廁所 走路都歪歪倒倒的還要人攙扶....
隔天一早 震驚整個小村莊成了頭條新聞 立刻敲鑼打鼓的傳遍了每個角落...我一夜成名..
為何自殺?版本有二...1:暗戀男同事不成 2:和秋蘭爭搶同一個男人〈一位工兵連連長〉...
總之就是..愛你不到..死給你看的悲情鬧劇...
我發誓..我真的從頭到尾沒有要自殺...想都不曾想過...
但呈現出來的畫面...如果說這不是自殺..那什麼才是自殺?...
啞巴吃黃蓮...冤枉啊!百口莫辯..只能咬著牙捱過那一段...
吃藥隔天...父親接到通知即刻上山將我帶回嘉義....
父親答應我..等妹妹高中畢業〈64年〉找到工作後就讓我辭職...所以..休息兩天我還是回山上繼續上班...
事情過後 父親以緘默擊退了流言蜚語...我用冷峻凍結別人的繪聲繪影...我什麼也沒辦法說 說也說不清 也沒人敢問我
我冷著一張臉讓人不好靠近..謝絕假面關心...所以...很快就回歸了正常作息...
鑼聲敲再響...一段時間也就安靜了...靜不了的...是我這顆羞愧的心啊!
40年了!歲月即便走遠..歷史仍然存在...這件百口莫辯的醜聞一直擱置心頭揮之不去!
64年10月離開山上時我暗自發誓...好馬不吃回頭草..不再回山上...
結果..民國70年因緣際會..我又回山上工作了...也在當地找了一個 沒有壯如山的青年結了婚!
我的老公和我交往後說...他16歲就認識我了....
他說 早知道當年那個名女人日後會是他太太...他那時候娶我就好了...
當初發什麼誓嘛!...人生為什麼像戲..那樣老套?!
ps:這件事真的難以申辯,只能沉默閉嘴交給時間去沖淡!